過戶失智富商財產,遺孀詐欺起訴

2015-12-20 11:31

林姓富商前年4月以高齡91歲死亡,4名子女發現父親生前多次將地產過戶給陳姓繼母,還轉帳千萬元,因認為林翁當時已經中度失智,懷疑是繼母偷天換日,高雄地檢署(11/9)認定林翁過戶時已無自理能力,依詐欺罪起訴陳婦。

在高雄港區事業有成的林姓富商,與66歲陳姓婦人同居多年,2011年與對方正式辦理結婚,陳婦59歲胞弟也在林翁公司擔任總務副理,並負責包含股份移轉等事務。

4年前起林翁被診斷出患有中度失智,開始出現記憶力衰退、生活無法自理等症狀,後來還因發燒、全身無力,在家裡跌倒受傷就醫,不過2012年3月仍可主持公司的董事會,但之後即無法再參加公司會議,並於2013年4月往生。

林翁4子女後來發現父親生前多次將位於鳥松、鼓山、新興等精華地段的房產,以夫妻贈與名義移轉登記給陳婦,2012年12月至隔年2月間另分次轉帳100餘萬至200餘萬不等現金,合計1059萬元,甚至將名下2公司所持有的20萬股及62萬5000股的股份以每股10元過戶給林婦,因認為是繼母偷天換日,向高雄地檢署提告。

陳婦偵訊時表示,土地及建物的所有權登記都是由林翁簽名、蓋章,股份的過戶書手寫部分是林翁同意後由她代筆。

雄檢調查,陳婦在收受2次股份移轉後,將其中的25萬股轉讓給擔任公司總務副理的弟弟,陳男則表示,是林翁親自打電話要他到家中交付股份過戶書,並指示他辦理股權移轉。

不過王姓代書證稱,除2011年6月林翁將鳥松區的房產過戶2分之1給陳婦時,林翁有向他說明是辦理夫妻贈與,還在文件上親自簽名,後來的房產移轉登記,都是由陳婦將已簽名、蓋章的資料拿給他辦。

檢方根據林翁病歷發現,林翁在2011年5月經診斷有中度失智時,辦別事理能力還未完全喪失,但5個月後因發燒、跌倒骨折,加上已高齡91歲,病情急轉直下,隔年5月起由司機帶去門診時,已經明顯狀況不佳,甚至會問來這裡做什麼也認不得醫師是誰。

雄檢認定,林翁在2012年5月後已無自理能力,認定之後所移轉的房產、股份及現金1059萬元是陳婦及其弟詐欺所得,並提起公訴,但因林翁在同年3月還能主持董事會,之前所贈給陳婦的財產則未成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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