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進動物福利與消費者權益保障,且針對新增業者及勇於挑戰自我進步之店家,本市動物保護處於104年度繼續辦理特定寵物業查核及評鑑,已完成所有評鑑作業,本次報名參加之業者多獲評優、甲等第(評鑑成績如附件),顯示本市特定寵物業管理持續向上提升中。
在評鑑過程中,評鑑委員們發現越來越多店家投入動物保護工作,讓「業者」這名詞不僅僅象徵著商業與利益,同時懷有對生命教育應背負的社會責任。動保處今年與本市寵物店家推動「毛小孩認養櫥窗」活動,訪查其中一店家時,原於認養籠的毛小孩已和爸爸、媽媽到新家一起生活,且籠子已清潔完畢等待著下一位找新家的孩子前來。業者對於動物保護相關政令越來越成熟,於店內張貼海報並口頭向飼主宣導辦理寵物登記及施打狂犬病疫苗之重要性。
動保處長徐榮彬表示,未來將會持續依照動物保護法規定辦理查核及評鑑,希望所有特定寵物業者都能繼續努力向上提升;也會加強稽查頻率及強度,如遇非法情事,將依法裁處,呼籲業者勿抱著僥倖的心態。
徐榮彬同時呼籲,民眾如欲購買犬隻,一定要認明懸掛由政府主管機關核發之「特定寵物業許可證」的合法店家,這樣對動物及消費者才會有保障,也是對合法業者的鼓勵;另於購買犬隻後,飼主應配合業者依法辦理寵物登記,增加動物未來如遺失時尋獲的機率,以及應定期補強狂犬病疫苗注射,成為守法盡責的好主人;若未依規定辦理,依動物保護法第31條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規定最高可處1萬5千元及15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