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錢養小三收回扣 茂管處長等人起訴

2016-01-02 01:02

茂林國家風景管理處處長許正雄因沒錢養小三,今年7月被爆向得標廠商收回扣,高雄地檢署偵結認定他收錢81萬餘元,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將他起訴,同案被告副處長楊國聰也因喝花酒,接受林姓廠商不正利益1萬餘元,2人一併被訴。

60歲許男職等不低,每月月薪11萬元,檢方查出他除房貸350萬元,還有4筆共269萬元信貸,每月還款就要6萬元,但他本身家用、開銷就將近10萬元,薪水根本入不敷出,而他信貸原因,竟然是為了要捧小三的場。

許男小三在理容院工作,許男為了討女方歡心,常去按摩、唱歌,除自己埋單,有時也叫廠商付錢,但因開銷大,不得已跟銀行辦信貸,最後挺而走險,乾脆向有意投標的劉姓廠商講明他有經濟上壓力,要求以得標金額5%為回扣。

劉男同意後,被查出於2012年5月至今年4月有4個標案行賄許男,許男共收受18次回扣,每次3或5萬元,總金額81萬元,由於劉男坦承犯行,並指證回扣流向,與許男金融帳戶多筆不明財產吻合,最後獲緩起訴2年處分,但須支付公庫18萬元。

2013年11月5日,許男與53歲副手楊國聰在與得標廠商一起到六龜工地會勘後,晚上又共同接受吳姓、江姓廠商飲宴招待,後來還到有女陪侍的酒店喝花酒,開銷均由廠商支付,此部分被檢方認定兩人不正利益各為4720元,吳、江則獲緩起訴1年處分,但須支付公庫5萬元。

檢察官另查出,楊男去年要整理自家農地及搭建簡易遮雨棚,正施作茂管處工程的林姓廠商得知後,為了可以順利驗收、減少刁難,竟無償提供公司的鋼筋、模板為材料,還以公司名義購買預拌混凝土7立方公尺給楊男,總貨款1萬2100元,此部分也被列為不正利益事實。

2015年7月茂管處被搜索,許男、楊男各被收押與交保25萬元,許男因羈押期滿,直到上月底才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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