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計程車命案 冤反協會提再審

2016-03-18 01:42
鳳山計程車命案 冤反協會提再審

9年前鳳山王姓計程車司機槍擊命案,被指為兇嫌的林金貴案發後5個月被捕,並於2010年被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冤獄平反協會17日提出案發前林男留短髮照片等3項新事證,向高雄高分院遞狀聲請再審。

2007年5月9日晚間9時許,鳳山王姓計程車運將在車上遭人槍殺,兇手逃逸時被人目擊,路邊監視器也拍到他的身影。警方事後素描凶嫌「長髮及肩」,後在案發5個月抓到有竊盜前科的林金貴,林男6年前被判無期徒刑確定。

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羅秉成17日指出,警方沒在死者車上採到任何林男指紋、毛髮或DNA,法院判決殺人罪成立的證據就只有「目擊證人指認」,但林男被捕時非並緝兇素描所繪的長髮及肩,事後測謊也通過。

由於全案疑有冤情,去年冤反協會以林男案發後1小時出現在台南的手機通聯,聲請再審但遭駁回。幾個月前林男姊姊找到案發前2個月林金貴拍的證件照,顯示他當時是短髮,並經醫師鑑定,林男不可能在案發時頭髮留長到肩膀。

另從監視器拍下的兇嫌照片,由中研院利用「臉部影像還原三維形狀資訊」技術與林金貴照片進行辨識,結果顯示「非同一人」,冤反協會因此從「案發前短髮照」、「醫師鑑定髮長」與「臉部影像分析」等3項新事證,遞狀聲請再審。

羅秉成說:「錯放一人是一個錯誤,錯判一人卻是兩個錯誤」,希望本案再審能露出曙光,林金貴姐姐林玉芳昨也表示,救援弟弟是盡人事聽天命,但她要問,法院判決時證據齊全嗎?如沒證據卻判無期徒刑,根本是折磨家屬。

鳳山計程車命案 冤反協會提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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