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江蕙演唱會門票轉賣,侵占緩起訴

2016-04-08 02:13

林姓婦人去年9月收到兒子送給她江蕙演唱會門票,卻遭隔壁歌迷報警說她侵占別人門票,檢警發現原來是劉姓清潔人員撿到票後上網轉賣。劉男因無前科,被檢察官處分緩起訴1年,但需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動及參加1場法治教育。

江蕙演唱會去年9月6日在高雄巨蛋開唱,負責清場的劉姓清潔人員在觀眾席撿到2張同月12日門票,價值7600元。他遂將票上網以4000元轉賣,後來其中1張票再輾轉由林姓男子花了3300元買到,林男之後將票送給母親。

報警的杜姓男子表示,他與邱姓朋友去年一起買到江蕙演唱會門票,兩人座位在一起,去年9月6日邱男在高雄巨蛋看完演唱會後,卻發現門票不翼而飛,9月12日杜男依日期再看演唱會,發現隔壁座位坐的是別人才報警。

檢警循線查出劉男撿到票後透過蔡姓少年轉賣,對方先將2張票以4000元賣給張男,張男又將其中1張以3000元賣給黃姓男子,林男最後以3300元向黃男買到,高雄地檢署認為劉男認罪又沒前科,依侵占遺失物處分緩起訴1年。

guest
0 路過留言
內嵌反饋
檢視所有留言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