廟會遶境放煙火丟垃圾 高巿府裁罰88萬元

2016-07-10 10:13
廟會遶境放煙火丟垃圾 高巿府裁罰88萬元

三民區聖興會9日於三民、鼓山一帶舉行廟會遶境,沿途施放爆竹煙火及隨地丟棄垃圾,直至深夜仍於鼎山社區持續施放爆竹煙火及使用擴音設備,造成附近居民不得安寧及社區環境髒亂。針對聖興會本次活動,高市府10日表示,已開出84件告(舉)發單,裁罰87萬9000元。

高雄市政府表示,接獲遶境訊息,事先已責成各單位派員宣導,請神壇舉行活動時,務必減少施放爆竹煙火及降低活動音量;昨日也要求消防局、警察局及環境保護局派員監控及蒐證,截至今日下午3時止,消防局針對該神壇未安全施放一般爆竹煙火裁罰4件,分別為3萬元、6萬元、9萬元及12萬元,逾時施放爆竹煙火裁罰2件,分別為3萬元及6萬元,合計6件39萬元。

警察局開出的舉發單計有:未戴安全帽當場舉發11件、逕行舉發34件,無照駕駛16件,改裝車體7件,逆向行駛1件,酒駕2件,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1件等,合計72件;環保局分別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1件計10萬元,噪音管制法裁罰2件計3萬3000元,廢棄物清理法裁罰6,000元,合計4件13萬9000元。

市府副秘書長蔡柏英於今日下午3時率消防局、警察局、環保局、工務局、民政局及三民區公所等,至神壇所在地展開聯合稽查。針對該神壇有無違法囤積大量煙火,及進行相關公共安全檢查。現場查獲大量非法專業爆竹煙火,消防局對其違反施放場所作業方式及安全管理規定裁罰1件計5萬元,另煙火運入施放地點未事先報備裁罰1件計30萬,合計2件35萬元。針對聖興會本次活動,市府共開出84件告(舉)發單,裁罰87萬9000元。

《高雄市政府輔導宗教活動友善環境要點》已公告實施1個月,民政局呼籲於從事宗教活動之團體,舉辦活動時請遵守各相關法令,如有違法情事,各局處將會依法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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