苓雅警小隊長串通暗摃贓款一審判6年

2016-12-23 02:22

苓雅警分局偵查隊去年偵辦容姓男子恐嚇取財案,爆出陳姓小隊長涉嫌串通嫌犯,短扣100萬元贓款,事後再以幫忙委任律師,向家屬索要近50萬元,高雄地院21日宣判,依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和詐欺罪,合併判他徒刑6年,可上訴。

容男原在大寮一間菸酒公司工作,4年前離職,去年8月他向曾姓老闆謊稱有黑道要找他勒索1億2000萬元,還說「如果你們拿不出錢,依我的經驗,黑道那邊可能會丟爆裂物到你們公司及家裡。」容男宣稱可居中協調,要前東家花錢擺平,曾男因此付款1226萬8000元,其中25萬是給容男當酬金。

容男得手後食髓知味,去年10月又說有黑幫要械鬥,向曾男要求3000萬元,曾男懷疑被當冤大頭,自行蒐證後報警偵破容男自導自演,警方並於去年11月在他住處扣獲贓款900餘萬元。

由於起出的贓款不足容男當初所勒索的1226萬餘元,檢方追查後才發現,偵辦的陳姓小隊長在取贓前竟跟容男談好留下100萬元當安家費,事後再藉口找律師分一杯羹。

判決指出,當天陳男與其他員警押容男回住處,在容母房間天花板取下裝有1000萬元贓款的墨綠色帆布袋,陳男趁機支開其他員警到客廳準備點鈔,隨後與容男暗摃99萬8000元贓款,交由容妻保管。當晚陳男回到容男家裡,表示容男已被收押,要幫忙找律師,向容妻拿走47萬7000元。

由於檢察官持續追查贓款下落,容妻為想和解,因而拜託律師跟陳男拿錢,陳男只能將花剩下的45萬元交由律師,檢方並因此查獲陳男利用職務圖利並涉嫌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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