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巿警包庇電玩案 林姓業者遭收押

2016-12-26 01:27

高雄地檢署偵辦高巿官警集體收賄包庇電玩弊案,12/22晚上持搜索票,直搗三民一、二警轄區的遊藝場及電玩店,檢方傳喚林姓電玩業者到案,23日訊問後認涉嫌違背職務行賄員警,因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

檢警22日晚上搜索三民區大昌路、建國路2家電玩店,以及林姓電玩業者的機台工廠,扣獲58台機台、81個IC板,並帶回店長、員工訊問,因認定有行賄之嫌,檢方諭令張姓登記負責人具保10萬元,陳姓、李姓幹部各交保5萬元。。

小港警分局行政組長林振宏日前三民區住處遭搜索,檢方發現他長期使用林姓電玩業者胞弟名下的雙B名車,懷疑他與電玩業者有不正當往來,檢方22日晚上搜索的2家電玩店,都在林男旗下,讓高雄警界包庇電玩弊案愈滾愈大。

高市警三民二分局前分局長李世昌、小港分局行政組長林振宏,涉嫌在2011及2012年間任職高巿警行政科專勤組長及組員任內共同收賄,先後遭檢調搜索、約談,兩人分別於今年8月及日前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收押。

據了解,檢調此次搜索行動是因為李世昌的羈押4個月期限近日將要屆滿,檢方偵結在即,為查清楚李男所包庇的對象是否有經營賭博性電玩,因此於22日晚上發動突襲,並針對他與林振宏有地緣關係的三民區電玩店展開搜索。

據指出,若包庇的業者經營賭博性電玩,李、林2人觸犯的法條為《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罪,可處10年以上徒刑或無期徒刑;若僅是一般領有牌照的電玩店,罪名將是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刑責7年以上,兩者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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