遶境引發火災 高市府開罰近23萬元

2016-12-29 03:12
遶境引發火災 高市府開罰近23萬元

鳳山「紫雲堂」12月18日舉辦廟會遶境,違法施放爆竹煙火,引發民宅陽台失火,高市府各局處派員到現場蒐證開罰,除將該神壇負責人及行為人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針對遶境各項違規,消防局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裁罰1件、金額9萬元;警察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違規路邊停車計10件、未戴安全帽計12件及無照駕駛計2件,合計24件,裁罰10萬元8,000元;環境保護局依《廢棄物清理法》裁罰21件、計3萬1,500,本案總計裁罰46件,裁罰金額合計22萬9,500元。

由於該神壇於市府機關前往宣導過程時,均表示配合市府政策並願遵守相關法令規定,但對友宮廟贊炮部分,未能有效勸阻。為避免再度發生類似情形,市府於12月23日立即召開「宗教活動爆竹煙火防制執行現況檢討會」,爾後各局處對於宗教活動隨隊輔導機制將更審慎評估;於宗教活動進行中,1999、110及119一旦接獲民眾檢舉,或隨隊人員發現違規事實時,如:在路面排放10公尺以上的爆竹煙火,即於宗教通報群組分享訊息,供各局處派員到場支援或裁罰。

民政局張乃千局長表示,年關將近,宗教團體及民眾於年節期間常有施放爆竹煙火慶祝之習慣,為能在傳統習俗與市民居住品質取得平衡,民政局與市府各局處、本市各區公所持續向宗教團體宣導優質宗教文化的重要性。最近大型宮廟遶境活動,已陸續有鹽埕區「文武聖殿」擺設自製看板提醒遶境隊伍降低音量、三民區「三鳳宮」製作看板勸導會香寺廟減少噪音與爆竹煙火,以及左營區「舊城城隍廟」遶境全程不放爆竹煙火,共同響應市府環保政策,發揮自律精神。

遶境引發火災 高市府開罰近2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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