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個資給殯葬業者 消防員瀆職緩起訴

2017-03-31 00:55

高巿府消防局楠梓分隊黃姓消防員前年10月趁工作之便,3度將危急個案資料通報給禮儀殯葬業者,讓對方得以提早接洽喪家招攬生意,檢廉偵辦後,黃員坦承不諱,高雄地檢署認為他已有悔意,依瀆職罪處分緩起訴1年。

48歲黃員於2004年起在楠梓分隊服務,因救護工作認識從事禮儀業的柯姓婦人,並經柯婦介紹結識林姓殯葬業者,前年4月3人在旗津的海產店用餐,柯婦希望黃員能提供危急個案的資訊讓他們可以做生意,黃員允諾會幫忙。

前年10月6、8及14日,黃員明知道救護紀錄表紀錄的資料涉及公務機密及個人隱私,仍利用輪值備勤機會,於值班台獲悉有危急個案,以手機撥給柯婦,讓柯婦提早抵達醫院或個案所在地址,並因此接洽喪家搶到生意。

檢廉偵辦後,黃員坦承不諱,檢察官認定他涉犯瀆職罪,不過念在他到案後始終坦承犯行,是基於朋友情誼才答應幫忙,因有悔意,處分緩起訴1年,並應寫悔過書及支付公庫3萬元及參加2場法治教育。

guest
0 路過留言
內嵌反饋
檢視所有留言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