苓雅區養生館去年底遭警方查獲徐姓女服務生與男客從事性交易,女方認為遭誣陷又被罰鍰1500元,向高雄簡易庭聲明異議,法官認為男客5年涉犯11件妨害風化案,不無線民可能,審結撤銷處分,打臉警方,判徐女免罰,可抗告。
苓雅警分局去年12月14日下午3時許,在轄區養生館2樓包廂,查獲戴姓男客與徐女性交易,但僅扣得名片、班表、營業所得、紙內褲等,未見任何保險套、衛生紙團或其他沾有精液的東西,僅憑戴男供述,就認定徐女性交易。
徐女不滿被分局依社維法裁罰1500元,向高雄簡易庭聲明異議,她表示自己在養生館內從事全身指油壓,內容是替客人以精油按摩手臂、背、小腿及腳底等,為避免精油弄髒客人衣服,提供專用的紙內褲給客人很常見。
戴男警詢時表示,進到養生館由徐女向他介紹消費方式,他選擇120分鐘1400元,後被帶上2樓包廂換上紙內褲,當時徐女還帶著另名女服務生,教導如何按摩,之後只剩他與徐女,對方替他打手槍時遇上臨檢,因此未射精。
法官認為,妨害風化案件往往由查緝機關或線民偽裝客人消費,經查戴男最近5年共被查獲11次,是否為配合取締的線民已令人起疑,由於警方無法提出其他積極證據,僅憑戴男一面之詞不能證明徐女違法,認定徐女抗罰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