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鄰居瞪他,拿長棍欲打人判拘役

2017-05-09 02:57

陳姓男子懷疑街坊田姓老翁瞪他,前年8月看見田翁騎三輪車經過他家,竟拿出長棍作勢打人,田翁女兒報警後陳男才作罷,高雄地院依恐嚇罪判他拘役55天,得易科罰金,民事部分則判須賠償1萬5000元,均可上訴。

家住小港陳男與67歲田翁是街坊鄰居,前年8月23日中午12時許,陳男見田翁騎著三輪車經過,突然拿出木棍作勢打人,還以台語質問對方「你瞪我欉三小」,田翁因心生畏懼,趕緊呼叫女兒報警,陳男才收手進屋。

田翁事後控告陳男涉嫌恐嚇並附帶民事求償6 萬元,陳男則在法院審理時辯稱,當時是在跟小朋友玩,後來原告經過他住處前時吐口水還罵髒話,他認為對方是針對他,才會回嗆「你吃人夠夠」,但沒有拿棍恐嚇對方。

高雄地院法官認為,陳、田兩家本來就不睦,即使陳男認為田翁對他有不禮貌,也應該循適當的方法解決,審酌陳男從事機械維修,月薪約3萬餘元,依恐嚇罪判拘役55天,可易科罰金,民事則判須賠償1萬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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