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著狼皮的伯父4年前起對著當時才小六的姪女上下其手,後來竟趁著姪女睡著,大膽爬上床強制性交得逞,少女不知如何是好,只能用棉被蓋住臉任憑擺布,高雄地院認定伯父3年妨害性自主137次,判刑12年半,可上訴。
與伯父同住屋簷下的少女,2013年2月還就讀小六時,某日晚間因阿嬤叫她端水果到伯父4樓房間,竟被伯父強行摸胸,幾天後伯父見姪女爬樓梯時跌倒,把人帶到房間藉口替她擦藥,卻把人推倒在床,用舌舔下體。
伯父見姪女年幼可欺,不知如何反抗,竟變本加厲,趁著深夜全家人熟睡,爬上姪女床上,有時將生殖器塞進姪女嘴巴,有時將手指伸進下體,姪女驚醒後翻身並用棉被蓋住臉,伯父明知道她已經醒來,還是強制性交得逞。
少女直到上國中,仍長期飽受伯父侵犯,直至去年5月少女父親得知哥哥犯行才報警,少女偵訊時表示,伯父侵犯她時,她曾用力想推開,但因力氣不夠大,只能任憑擺布,伯父事後都會叫她不可以跟別人講。
她另說,上了國中,伯父侵犯她時,都是利用她在睡覺時,每一回都被驚醒,因為知道力氣絕對比不過,也就沒有抵抗,還說身體被侵犯時,腦中只有一片空白,想叫也叫不出來,也因擔心自己的說法沒人信,不敢明講。
伯父到案後坦承,每次犯案時姪女都有醒來,然後用棉被蓋住臉,律師則替他辯護是自首,不過高雄地院認定,他是警方受理後才投案,且3年來為逞獸慾,次數多達134次,其中53次姪女還未滿14歲。
雄院法官指出,少女一開始被侵犯時才11、12歲,即使伯父獸行遭揭穿,仍害怕家人會跟伯父衝突,不願提告,審酌少女被侵害時年齡甚幼,身心發展均尚未成熟,伯父惡性非輕,依妨害性自主判刑12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