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巿調處機動站前緝毒組長蔡裕中去年遭控自導自演,接受游姓藥頭提議,安排癌末曾姓男子當人頭運送70公斤安非他命,涉犯利用職務詐取50萬元破案獎金未遂,高雄地院5/19審結,認定曾男並非人頭,蔡男也無詐領獎金犯意,判決無罪。
2015年4月,高雄巿調處破獲癌末曾男收受毒梟30萬佣金,將自宅當成毒品轉運站,現場查獲70公斤K他命,事後法務部接獲檢舉,指全案自導自演,目的是為詐取破案獎金。
雄檢去年9月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起訴巿調處緝毒組長蔡裕中,認為巿調處於2014年3月查獲游姓毒販走私41公斤K他命,游男為求證人保護法免刑,向蔡男提議由他安排人頭運輸毒品,蔡男也可取得積效,申請破案獎金。
不過雄院認定,游男是於2015年3月底向蔡男舉發綽號「阿吉」曾男運毒,但早在同月初調查局南機站就對曾男上線監聽,並發現他與香港籍販毒集團成員密切接觸,後來檢調查緝過程中,均未發現游男與曾男或者香港籍販毒集團有聯繫,應可認定曾男並非游男安排的人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