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問綠燈亮了還不走 砍人判7年

2017-07-25 02:45

「綠燈亮了還不走」張姓婦人去年7月晚間騎車載丈夫行經大寮區,見前方貨車綠燈不走,張夫因此出言質問蔡姓司機,反被對方尾隨攔車,還被持鐮刀追殺,張婦右手形同殘廢,高雄地院依重傷罪判蔡男徒刑7年,可上訴。

蔡男於去年7月20日晚上9時50分許,駕駛貨車於大寮區四維、仁愛路口停等紅燈,張婦騎機車載老公停在後面,因號誌轉為綠燈,貨車卻一動也不動,張夫遂等老婆騎經貨車旁時,向蔡男質問「為何綠燈亮了還不走」。

沒想到一句話惹來殺機,蔡男因被問話心生不滿,尾隨兩人追至附近汽車旅館攔車,並與張夫在裡頭發生爭執,因一言不合雙方大打出手,蔡男於是從車上取出長52公分的大型鐮刀向兩人砍去,張婦躲避不及雙臂遭砍。

張夫見太太被砍,趕緊抓住蔡男右手不放,但一陣拉扯後,還是被對方劃傷手臂,閃避時右邊身體再中刀,最後因大量失血無力抵抗。這時蔡男抓起他的衣領拉著走,還叫囂「你死過嗎?想不想死」,並朝他左肩又補一刀。

蔡男被捕後,辯稱是停車時張夫先罵他三字經並比中指,在汽車旅館,也是對方先動手打人,他因眼鏡被打掉,且當時精神狀況不好,不曉得從車內取出的是鐮刀,以為只是棍子,只是想要教訓男方,不小心誤傷張婦。

高雄地院法官則認定,張夫與蔡男素昧平生,只是問了對方為何綠燈不走,不致於罵人又比中指,審酌張婦被砍、手掌肌肉萎縮,右手機能嚴重減損,但蔡男並非攻擊要害,雖被檢方以殺人未遂起訴,審結僅成立重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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