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巿府經發局前股長索賄35萬元貪汙起訴

2017-07-25 06:27

高巿府經發局林姓科員3年前擔任工輔科用地股長期間,督辦毗連擴廠土地用地變更申請案時,涉在電話中向業者要求「表示一下」,對方怕被刁難交付賄款35萬元,林男因貪汙被起訴。經發局回應,尊重司法未來判決結果。

經發局表示,該案是接獲檢舉後,主動由政風室調查,並配合廉政署於去年6月29日搜索,林男隨後遭調降非主管職務。廉政署南調組調查,49歲林男於2013年10月至去年6月擔任股長,負責督辦毗連非都市土地擴展計畫申請等業務。

因用地股施姓約僱人員自2011年7月起,接辦位於梓官區的毗連非都巿土地擴展工業案,當時業者委託開發公司申請,林男涉嫌利用職務之便,認為有機可趁,於2014年10月間,直接撥電話給開發公司負責人要求「表示一下」。

對方聽出林男意指回饋金錢,轉述給委託的業者,後來林男更直接打給業者林姓負責人暗示,他在申請案件中出力協助等,要求「表示一下」,林男本來不予理會,沒想到林男索賄不成,竟再次撥給他,並做同樣暗示。

業者為求案子順利通過審查,避免遭受林男刁難,與對方聯絡約見面後,於2014年10月21日開車到巿政府四維行政中心隔壁立體停車場,將35萬元現金交給林男,林男得逞後,案子順利於隔年1月拿到經發局的工廠變更登記。

事後林男在巿政府工輔科辦公室外樓梯間拿5萬元給施姓承辦人,聲稱「業者要給你的」,承辦人擔心涉罪,隔天將5萬元還給林男。高雄地檢署認定林男涉犯公務員職務上收受賄賂罪將他起訴,61歲林姓業者因認罪獲緩起訴1年。

guest
0 路過留言
內嵌反饋
檢視所有留言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