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轉律師充當司法黃牛判8年6月

2017-07-25 06:42

轉任律師的卸任二審法官林崑城5年前充當司法黃牛,被依詐欺取財起訴,他利用自身背景,涉向案件當事人騙稱可向法官關說及行賄,合計18次、詐得1900萬元,雖曾棄保潛逃,但去年底回國受審,高雄地院21日判他徒刑8年6月,犯罪所得扣掉已發還被害人的530萬元,應沒收1370萬元。可上訴。

充當司法黃牛的林崑城67歲,司法官訓練所14期結業,曾任檢察官、地院法官、庭長及高等法院法官,同期名人包括前法務部長施茂林、前檢察總長黃世銘等。21年前林崑城離職轉任律師,並在台北及高雄等地執業。2012年12月18日因司法黃牛案被高雄地檢署起訴後,棄保潛逃大陸多年,直至去年12月間才主動回國投案。

檢方是接獲檢舉發現,林崑城涉利用曾任法官背景,向案件當事人騙稱有管道可向最高法院、高等法院或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承審法官關說及行賄,不少人找上門後被騙30萬元至250萬元不等,以為會用來打點法官,但實際上全進入林男口袋。

檢方查出,林男對於受託案件如後來判決結果不利當事人,會編造理由搪塞,將責任推給法院,並退回部分款項,如果結果有利於當事人,則會藉機邀功、提高價金,於2009年至2012年被查獲止,共被認定詐欺18次,詐得金額1900萬元。

林男投案後一開始仍否認犯罪,經法官傳訊相關證人10人次,交叉詰問後他才認罪。法官認定他的行為已侵害當事人財產法益,更嚴重敗壞司法信譽,審酌他各項犯罪情節,總計18罪分別量刑7月至1年10月不等徒刑,合併應執行8年6月,犯罪所得扣掉已發還被害人530萬元,應沒收1370萬元。

guest
0 路過留言
內嵌反饋
檢視所有留言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