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法官林崑城轉任律師,充當司法黃牛行騙,今年7月因18個詐欺罪,被高雄地院判刑8年半。高雄地檢署另查出,他在10餘年前涉向貪汙確定的前桃園縣議員佯稱有辦法可免於入獄,詐得200萬元活動費,再被依詐欺罪起訴。
桃園縣前黃姓議員2005年因貪汙被判8年確定,未入監前他的配偶委任趙姓律師聲請非常上訴但遭駁回。林男因到趙男律師事務所聊天,無意中得知黃案,以想要了解案情為由,打聽到黃妻的電話,向對方詐騙。
2006年1月間,林男到黃男的服務處,向黃妻表示給他200萬元私下運作,他將動用司法界資源全力救人,黃妻護夫心切,隔天準備錢後,與林男搭車到咖啡館,於廁所將現金交給林男,但後來林男就避不見面,黃男也入獄。
67歲林男是司訓所14期結業,與前檢察總長黃世銘等人同期,曾任台北地院法官、桃園地院庭長、台灣高等法院法官等,20餘年前轉任律師,2012年因司法黃牛案爆發,他遭收押但起訴後棄保潛逃,直到去年才返國投案。
林男從2009年起涉向13名毒品、貪汙、槍砲等刑案當事人宣稱有辦法讓被判有罪案件撤銷或輕判,事後收取30萬至250萬元不等活動費,詐得1900萬元。因已還款500多萬,今年7月一審被判刑8年半,不法所得1370萬元也要吐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