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警集體貪瀆前田寮分隊長判8年半

2017-09-09 08:51

國道公路警察5隊4年前集體對超載的運輸業者放水,涉貪接受飲宴饋贈,高雄高分院依貪瀆等罪判前田寮分隊長王國孝等14人,8年半至5月不等徒刑,因繳回不法所得,刑度均比一審的12年不等徒刑減輕,除行賄、洩密定讞,其餘可上訴。

王國孝等14人於2013年間分任國道5隊田寮分隊長及小隊長、警員等職務,卻從2012年起涉嫌利用職務之便,接受陳姓運輸業者來電請託,放行已超載拖車,或打電話洩露勤務內容給對方,事後再由對方安排飲宴或饋贈。

綽號「海哥」陳姓運輸業者因認識王員,有貨運司機在國道超重被攔,打電話向他搬救兵,陳男致電王員,王員利用對所屬警員的指揮權限,要求放棄開單或填載不實噸重放行,事後再獲陳男招待到KTV飲宴或送香菸、茶葉。

另有警員多次以手機連絡陳男,透露同事將上路執行攔檢,讓陳男超載的車隊可以在警方取締勤務的空檔通過,或避免被其他沒有交情的警員攔到,甚至還有警員以Line將勤務表直接傳給陳男,讓陳男可以清楚警方的排班。

對於被招待到KTV,王國孝辯稱是要幫同事慶生,所拿東西則是生日禮物等,不過法院仍認定他接受約2400元飲宴招待,及茶、酒等不正利益,部分員警則因被請託,而讓運輸業者免繳6萬元不等超載罰緩,進而圖利對方。

高雄高分院認定,涉案員警所獲不正利益在5萬元以下,有的甚至才幾千元,且已繳回,因此判處2年6月至5月不等徒刑,洩密部分可易科罰金,又因沒有前科,另獲3年不等緩刑,王國孝因被認定未完全自白,刑度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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