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上尉與人妻上摩鐵通姦判3月

2017-09-27 00:49

海巡陳姓上尉去年1月與黃姓已婚學姐上摩鐵,張姓人夫抓姦,陳男卻涉將張男勒頸撞牆,高雄地院根據現場衛生紙團等證物,依相姦罪判陳男徒刑3月,傷害及強制罪處拘役55天,黃女通姦罪判3月,均可易科罰金及上訴。

28歲陳男身高180公分,是黃女高中學弟,去年1月9日兩人相約到苓雅區商旅開房間,晚上6時許,張男帶著幾名朋友抓姦,等陳男從房門走出來,驚見一群人,嗆喊「做什麼」並直接架著張男脖子撞牆,還搶走張男手機。

事後張男取走房內衛生紙團,並跟商旅買下床單,向轄區派出所報案。陳男在法庭上辯稱未與黃女上床,是自己打手槍,但黃女沒看見。黃女則說,她當時身體不舒服、生理期來,在廁所整理衣服,沒看到陳男自慰。

法官依調查局鑑定床單、衛生紙團,確有陳男、黃女兩人DNA,認定有發生關係。陳男另說黃女曾告訴他已離婚,黃女則說她沒明確講到已結婚或離婚,僅說有跟老公提到要離婚,法官因此認定陳男早知道黃女是有夫之婦。

雄院指出,陳男如果不是自認為通姦露餡,何以會對房門外男子動粗,且還搶走對方手機,已犯傷害及強制罪。審酌他破壞別人家庭,始終否認犯行、未見悔意,而黃女也未對婚姻盡忠誠義務,兩人均依法論罪科刑。

30歲身高170公分黃女,5年前嫁給162公分張男,前年在咖啡廳重遇陳男,發展出不倫戀。陳男因曾在Line上留言給女方「不用理妳老公了,他已睡死了」被張男發現,張男回PO「你在破壞我的家庭」,並氣得抓姦對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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