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女老師命案凶手更一審仍判死

2017-12-31 10:28
退休女老師命案凶手更一審仍判死

2014年12月高雄左營陳姓退休女老師命案,凶手劉志明因找女友談判撲空,巿場買完菜要回車上的陳婦成為洩憤對象,被劉男持鐵槌狠敲頭部14下慘死,還遭性侵、咬掉乳頭,12/28高雄高分院更一審仍判劉男死刑,可上訴。

40歲劉男3年前因挽回女友不成,前一天買鐵槌欲於隔天找對方談判,但當天12月3日他沒遇到人,只好在左營一帶騎車閒晃,後來喝了高梁酒,於上午10時許在蓮潭路與開車的陳婦疑有爭道,劉男回頭瞄了對方一眼後一路尾隨。

劉男見59歲陳婦獨自買菜,結束要回到車上時,起意搶她車再去找女友,趁對方剛進駕駛座,以鐵槌敲頭,陳婦遇襲倒向副駕駛座,劉男坐進車內無法發動車子,陳婦被敲暈也無法回答,劉男憤而以鐵槌朝她的頭連續猛敲。

搶車不成的劉男最後搜刮2000元,並將陳婦反鎖車內離開,對方家屬找不到人報警,晚上尋獲時陳婦已在車內死亡,檢警搜證發現她共被敲頭14下致頭骨凹陷,還被性侵甚至咬掉乳頭吐在車內,劉男則在逃亡4天後落網。

一、二審均判劉男死刑,最高法院認為未釐清有無教化可能撤銷發回。更一審28日認定,陳婦遇害時59歲,與凶手素昧平生,劉男僅為強取座車,竟於光天化日在菜巿場以鐵槌敲頭逞凶,離開時還反鎖車門,阻礙外界救援。

合議庭看過案發照片,對陳婦死狀深感震驚,認為對當晚破窗救人的至親而言,已留下一輩子的最痛。面對家屬求償,劉男更僅表示「我沒有辦法」,法官認為劉男年幼雖曾身處家暴環境,但難僅就他成長背景特別同情。

審酌劉男殘虐、漠視生命,更一審認定,如只判無期徒刑,無法等值應報,已違背正義。且劉被捕監禁以來,始終維持冷漠,可見在監教化效果有限,即使長期監禁,也難有改善更生的合理期待,因此有永久與世隔離必要。

退休女老師命案凶手更一審仍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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