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油案味全求償3億 郭烈成判賠1.2億

2017-12-31 10:36
黑心油案味全求償3億 郭烈成判賠1.2億

地下油商郭盈志2014年雇用施姓男子收購飼料油做成原料油賣給強冠公司,引起全台黑心油風暴,味全公司因產品下架,並認為商譽受損,向郭、施2人求償3億元,高雄高分院12/27一審判2人要連帶賠償1.2億餘元,可上訴。

原名郭烈成的郭盈志,2014年在屏東經營地下油行,雇用施男載油及攙油,明知道強冠公司向他們購買原料油是要製作名為「全統香豬油」的食用油,卻收購回鍋油、餿水油、飼料油等,提煉成原料油後,賣給強冠公司。

強冠董事長葉文祥、副總戴啟川等人已知向郭買的是劣質原料油,但從2014年2月25日起至同年8月25日止,先後向郭購油9次,並製成全統香豬油等產品,從2014年3月3日起至同年9月2日止,多次直接、間接出貨給味全。

味全公司認為,因以劣油生產肉鬆、肉醬必須下架回收、退貨,導致報廢損失808萬餘元、銷貨退回損失3683萬餘元及商譽損失2億5508萬餘元等,於郭男等人違反食安法受審時,在高雄高分院提起附帶民事賠償,合計求償3億元。

郭男因黑心油案被判12年上訴最高法院被撤銷,現發回更審中,對於製作劣油導致味全產品下架等,在審理時不爭執。法官認為他幫助強冠製作劣油,而強冠購買劣油均已違反食安法,認定郭、施應共同負起民事賠償。

法官認定,味全公司可向郭、施請求連帶賠償的金額為報廢產品損失808萬餘元、銷貨退回損失3683萬餘元,商譽損失則為7644萬餘元,合計判賠1.2億餘元。據了解,郭男因另涉槍砲罪被判3年6月,已於去年11月發監執行。

黑心油案味全求償3億 郭烈成判賠1.2億

guest
0 路過留言
內嵌反饋
檢視所有留言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