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前影射陳菊泡湯遭起訴 邱毅再獲無罪

2017-12-31 10:47

前立委邱毅7年前在政論節目,涉影射高雄巿長陳菊在凡那比風災時到田寮泡湯,前年被檢方依違反選罷法及誹謗罪起訴,今年4月一審認定他已盡查證義務、判決無罪,11/8二審維持原判,除非違法違憲,檢方才能上訴。

針對邱毅被判無罪,高市府表示,經檢方偵查,已證明陳菊颱風當日並沒離開市區,更不可能去泡冷泉。對於邱毅獲判無罪,表示遺憾與擔憂,尤其無罪理由是「已盡查證義務」,此例一開,恐怕造成日後政壇充斥謊言,

邱毅被控於2010年高雄巿長選舉前夕,於10月21日在政論節目、同年11月5日在立法院受訪時,以明示或暗示方式,指陳菊在919凡那比風災期間到橋頭捻香跑選舉行程,甚至到田寮冷泉會館泡湯,實際上未坐鎮指揮救災。

案經陳菊以違反選罷法及涉犯誹謗提告,雄檢雖曾偵結不起訴,但經陳菊兩度聲請再議後,前年檢方認為邱毅未盡合理查證義務,將邱毅起訴,不過今年4月一審法官認為邱毅對公共議題提出意見,屬可受公評言論判他無罪。

二審法官8日認定,有關陳菊在風災期間行蹤,在邱毅發表言論時,高雄巿議會已經數度公開質詢,媒體也大幅報導,邱毅並透過巿議會公報記載、巿政府答覆比對情資,甚登廣告懸賞,認為他已善盡合理查證義務。

法官並指陳菊於2010年9月19日下午2時至5時許,並未在高雄市區視察,時任陳菊辦公室主任曾文生還因偽造陳菊不實行程,遭檢方起訴並被判拘役50日、緩刑2年確定。高巿府另因未恪遵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遭監察院糾正。

二審認定陳菊未指揮救災,幕僚還隱匿她當日下午行蹤,動機實屬可議、啟人疑竇。因此違反選罷法及誹謗都判邱毅無罪,其中誹謗罪二審確定,違反選罷法部分,檢察官須認為有違法違憲才能上訴,邱毅等於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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