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藍委指強拆民宅 陳菊提告敗訴

2017-12-31 10:59

高市府水利局去年執行「旗山區二號排水改善工程」計畫拆除旗山大溝頂太平商場,國民黨立委陳宜民去年7月開記者會聲援,痛批高雄巿長陳菊為私利及財團開發,假借治水之名拆除太平商場,陳菊事後狀告對方損害名譽,求償1元並須登報道歉,10/20高雄地院一審判陳菊敗訴,全案可上訴。

法官認為,陳宜民在記者會上全部言論主要在評論陳菊及高市府就拆除太平商場政策的合法性與正當性,屬可受公評之事,並屬言論自由保障範疇,因此判陳菊敗訴。

去年7月18日,陳宜民在立法院開記者會表示「聽說有些集團、財團想要用太平商場後面的地,而這後面的地,聽說跟陳菊他的親戚有關,所以他們要去開發這個地,然後前面商場擋路,所以要把它全部拆了。」

陳菊認為名譽權遭侵害提告求償,不過法官認定,陳宜民已表明他是「聽說」,但旗山當地居民,包括自救會成員向他陳情時,均提到有此傳聞,甚至還被PO到PTT八卦版上,審酌他開記者會時,拆遷工程迫在眉睫,對合理查證已盡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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