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男玩飛行傘摔死 業者改判無罪

2018-07-06 09:34

韓籍李姓男子3年前到屏東賽嘉飛行場,因操作飛行傘不慎與其他遊客空中碰撞,結果墜地身亡,蘇姓場地負責人一審因業務過失致死遭判刑1年,不過高雄高分院認定他只是提供場地無疏失,翻案改判無罪,全案還可上訴。

51歲李男與16位韓籍飛行傘玩家2015年1月3日搭機來台,到蘇男經營的賽嘉無動力飛行場從事飛行,玩家各自配戴傘具起跳後,李男卻在離地高約10至15公尺處,與另名加拿大籍遊客碰撞,意外墜地後因傷重送醫不治。

一審屏東地院去年4月認定蘇男在屏東承租土地開設飛行場,且收費接受玩家從事飛行活動,但場地始終未經縣政府核准經營,既沒有飛行場登記證,也未確認李男放飛時有無飛行資格,因涉有過失,依業務過失致死判刑1年。

蘇男不服上訴,辯稱只提供場地清潔,且已確認領隊兼教練是誰才放行。因外國團會有自己的教練,來台後會找台灣領隊,台灣領隊也要有教練資格,至於外國飛行員資格則由領隊審核,起飛也是由外國團自己的教練負責。

據了解,李男從事飛行運動約有2年,大概有60次飛行經驗,雖然第1次來台,但二審認定,他身為外籍人士,並自行攜帶飛行傘來台從事飛行,應有獨立飛行能力,蘇男只是提供場地、並無疏失,因此改判蘇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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