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票500抓到了 鳳山查獲首宗現金買票

2018-10-12 00:56

11月大選將屆,高雄地檢署9日查獲首宗現金賄選,曾任鄰長呂姓男子疑以1票500元,替鳳山某巿議員參選人買票,檢方傳喚證人、被告13人,10位選民坦承收賄,陸續繳回6000元,呂男因違反選罷法,被諭令20萬元交保。

檢方日前接獲鳳山區賄選情資,由主任檢察官李門騫指派檢察官鄭益雄指揮高雄市調處、高市警刑大及鳳山警分局組成專案小組蒐證,9日見時機成熟,到鳳山執行搜索,傳喚呂男、2證人及10選民等共13人到案說明。

據了解,現年62歲呂男曾當過鄰長,現為鳳山區某巿議員參選人樁腳,從9月中旬起,陸續以每票500元,按家戶人口數行賄,10位選民到案後,坦承接受賄賂,並繳回上千至500元不等現金,呂男則說是「自願」幫參選人買票。

檢警調查,呂男近1個月來,至少發放約1萬元現金,對於他「自願」的說法,持保留態度,如有必要,將傳喚參選人說明。收受賄款的10位選民涉犯刑法143條第1項投票收賄罪,經檢方訊問後,因已坦承收錢,全部請回。

呂男因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但在偵查時坦承犯行,檢方考量他的年紀及身體健康狀況,認為暫無聲請羈押必要,於10日凌晨當庭諭知20萬元交保,並向上追查資金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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