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前妻、情敵釀2死 殺人罪判無期

2018-11-06 10:02

龍姓男子不滿前妻裴姓女子另結新歡,還假意復合跟他借錢,見對方與情敵楊姓男子同居醋勁大發,去年5月持菜刀登門理論,楊男勸架時遭砍死,裴女傷重翌日也不治,龍男因自首減刑等原因,高雄地院依2個殺人罪判他無期徒刑,可上訴。

47歲龍男是資源回收車司機,2010年娶越南籍裴女為妻,但於前年5月離婚。由於裴女離婚後仍跟他有往來,龍男以為對方有意復合,後來還借2萬美金給女方,但龍男發現裴女腳踏兩條船,去年5月29日一大早持菜刀前往討債。

當天清晨6時28分許,龍男到女方工作的三民區鼎金中街美甲店,一進店內就與裴女爭吵,在科大擔任助理教授的楊男聽見吵雜聲下樓勸架,龍男發現2人同住一個屋簷下,認為自己早被戴綠帽,轉而遷怒楊男為何破壞別人家庭。

楊男否認裴女離婚前就與對方交往,龍男見裴女挺身維護對方,認為女方假意復合是為了跟他借錢,一時醋勁大發,覺得遭羞辱,拿起菜刀朝2人頭、頸、心臟等要害砍去,楊男當場遭砍死,裴女送醫也在翌日宣告不治。

法官認為,裴女、楊男分別身中17、19刀,可見龍男手段凶殘,但他在命案未被人發現時,主動打電話報警,符合自首減刑,且犯案後始終坦承犯行,並願意以房產賠償,法官審酌後依2個殺人罪合併判他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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