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內警分局阿蓮分駐所警員郭武弦接獲一位熱心民眾到所內報案,稱行經阿蓮區仁愛路時拾獲了一支手機,擔心失主(林姓、年66歲)手機遺失會造成不便,所以趕緊帶著拾獲的手機到所裡尋求協助。
郭員接過被拾獲的手機後細心檢查發現,手機主頁未上鎖,立刻回撥通話紀錄裡面最後一筆紀錄,好巧不巧,受話者正是失主的鄰居,後來透過鄰居通知林翁到場,才把手機物歸原主。
林翁之所以遺失手機是因為午後與友人相約要去大崗山生態園區健走,返回住家時,可能因為外套的口袋過淺,導致放在裡面的手機經過顛簸路面摔出了口袋,而不自知,所幸往來路人眼尖發現並帶到分駐所招領,才能讓手機完璧歸趙。
林翁向警方表示,手機內存有與家人的許多合照,是一輩子的回憶,發現手機遺失時,心情有如熱鍋上的螞蟻,一想到珍貴相片回憶可能再也找不回來就感到難過不捨,非常感謝熱心路人拾獲並交給警方讓他失而復得,他忐忑不安的心情才終於平復下來。
湖內警分局長王世芳提醒民眾外出時,應妥善收置並隨時注意隨身攜帶之貴重物品是否有所遺漏,以免因一時的疏忽而衍生後續更多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