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通令自今(109)年9/1起全國同步實施「路口安全大執法」,高雄市警察局將自9/1起至連續一個月編排專責警力,針對轄內易肇事及易發生交通違規路口加強執法取締,呼籲民眾平時就應注意行車安全並禮讓行人,以免受罰。
鼓山警分局分局長葉錫山表示,這次執法的重點放在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彎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違反號誌管制(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穿越道路等違規行為。提醒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路口記得要「慢、看、停」,行人通過馬路時也要遵守交通規則,勿貪圖一時方便而違規闖越道路。高市警交大表示,取締僅是手段而非目的,交通大隊為有效改善交通秩序,有賴全民共同遵守交通規則,以營造「遵守路權、你我安全」的優良交通環境,還給用路人安全行的空間。
鼓山警分局提醒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路口時,應注意有無行人通過馬路,並請多點耐心暫停禮讓,此外行人也應遵守交通規則,不要違規闖越馬路,以免汽機車閃避不及發生事故。
據統計高市交通事故約有6成發生在路口,今年路口車禍事故發生主因以「未依規定讓車」最多,第二則是「違反號誌管制」, 另行人死亡事故有近7成同樣發生在路口,行人車禍事故則以「車輛搶越行人穿越道」、「車輛未注意車前狀態」、「行人未依號誌、標線或行走行人穿越道穿越道路」為前3大肇事主因,顯示用路人車在交通安全觀念上稍有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