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籲加強落實口罩配戴 違規者最高處1萬5000元

2020-09-25 11:08
衛生局籲加強落實口罩配戴 違規者最高處1萬5000元

高市衛生局因應市府公告自109/9/24起進入醫療照護機構(醫療機構、住宿式長照機構)以及大眾運輸(捷運、輕軌、公車、客運、渡輪、計程車等大眾運輸工具車廂內及大眾運輸場站)內務必全程佩戴口罩。違反規定將可依法裁處3000元以上最高1萬5000元以下罰緩。

衛生局籲加強落實口罩配戴 違規者最高處1萬5000元
▲衛生局呼籲,民眾進入場域,應該落實配戴口罩,違規恐遭裁處最高1萬5000元罰緩。(圖/高市衛生局)

衛生局強調,裁罰不是目的,而是希望民眾在新冠疫情尚未結束前,強化大家對於進出高風險場域佩戴口罩的遵從度與認知,且這項公告並不限制口罩材質,另針對嬰幼兒、使用鼻胃管、氧氣面罩或其他經醫師、主管機關認定無法佩戴口罩的情形以及認定者,不列入佩戴口罩裁罰對象。

衛生局籲加強落實口罩配戴 違規者最高處1萬5000元
▲衛生局呼籲,民眾進入場域,應該落實配戴口罩,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圖/高市衛生局)

衛生局呼籲,民眾進入場域,應該落實配戴口罩,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若經工作人員勸導仍堅持不佩戴口罩者(進入場域內至販賣機、服務台、櫃台等購買口罩者或短暫卸除口罩飲食、喘息、擦汗等,不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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