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與噪音車輛常在疾駛於路面寬闊車流罕至的山區省道,嚴重妨礙地區清靜更危及民眾生命安全,為杜絕歪風並還安寧於民,湖內警分局第三度跨局處合作,與高市環保局、高市監理所旗山監理站執行聯合稽查,針對改裝與噪音車輛加強攔檢取締稽查。
湖內警分局長洪振順表示,這次特別邀請環保及監理單位,共同執行109年度第三次聯合稽查,目的在於防制事故發生,並還給市民清靜安寧秩序,未來仍會持續不定期邀請環保及監理單位共同執行稽查工作,以保障民眾生命、身體、財產安全及安寧居住環境。
湖內警分局進一說明,這次在田寮區台28線道進行聯合稽查,共20多輛大型重(貨)車及大型重型機車,經查疑似有改裝(變更)排氣管者即開立複檢通知書,日後若未通過檢驗或未到場檢驗者,將依噪音管制法第28條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3600元罰緩連續處罰至改善完備為止。湖內警分局呼籲勿因自己的違法行為造成他人不便!而維護他人用路安全,及保障社區的安寧秩序,是警方持續努力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