癮君子別再心存僥倖,高雄市警察局動員17分局,動員逾400名警力,兵分多路全面擴大執行取締酒駕專案,採「多點式」路檢,昨(28)日取締酒駕32件,針對夜店、KTV、餐廳等飲酒場所集中及易發生酒駕肇事路段違規取締,呼籲民眾飲宴之餘醉不上道,多加利用計程車或代駕服務,以免害人害己。
高雄市警察局長黃明昭表示,為避免酒駕情形發生,警方持續宣導更加強交通執法,以確保市民安全、提供市民安心的居住環境。也呼籲各餐廳業者提醒顧客,酒後不開車,提供代叫計程車或代駕服務,民眾應避免酒駕,不可害人害己,造成1條命2個家庭的不幸;警方絕對強勢執法,確保市民大眾的安全。
酒駕問題受關注,然而台灣酒駕罰則相較於鄰近國家日本相對較輕,在台灣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駕駛只要吐氣酒測值超過每公升 0.15 毫克或血液酒精濃度達 0.03% 就屬酒駕,違規可處 1 萬 5 至 9 萬元罰鍰,事後得參加道路安全講習課程。
而在日本若被判定為「帶酒氣駕駛」者,吐氣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 0.15 毫克扣駕照點數 13 點,停扣駕照 90 天;若超過每公升 0.25 毫克則扣 25 點,還會被吊銷駕照,且兩年內不得補考,重點是扣點採累積制,且以上酒駕行為都可能面臨 3 年以下徒刑或 50 萬日幣(約 13 萬元台幣)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