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甩禁令偷內用?高雄市前鎮區一家餐廳疑似因在防疫期間違反不得內用的規定,遭路過民眾檢舉,警方獲報前往了解,確認這間餐廳營業中,門口有排隊等餐民眾,而店內有3人在用餐,雖然店家說只是在試菜,但由於防疫期間確實規定餐飲業可提供外帶與外送,但不得內用,前鎮警分局復興所依法進行舉發!
警方說明,復興路派出所6日晚間大約5點左右,接獲民眾報案有餐廳違反防疫規定提供內用,警方上門查看,餐廳當時為營業中,進入店內後發現確有2女1男共3名顧客坐在店內且餐桌上也擺有菜餚及飲料,雖然業者辯稱是內部員工在試菜而非營業,警方表示,防疫警戒三級延長,雖然業者辯稱是在試菜,但有人內用是事實,顯然是違反防疫規定。警方向在場人員宣導防疫期間餐廳禁止內用,並依傳染病防治法開出舉發單,一旦衛生局裁罰成立,最高可裁罰新台幣1萬5000元罰鍰。復興所所長林楓凱呼籲,全國防疫警戒三級延長,民眾務必遵守防疫規定,共同抗疫,避免成為防疫破口。
全國疫情不受控,防疫警戒三級也再延長到6/28,民眾對於疫情的恐懼與焦慮可想而知,不過防疫是全民共識,只能再次提醒,落實防疫措施,並且避免任何敏感或可能引起誤會的行為,讓大家一起挺過疫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