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你不知道 3/31起汽車未停讓行人要罰3600元

2023-03-31 09:49
怕你不知道 3/31起汽車未停讓行人要罰3600元
3/31起汽車未停讓行人要罰3600元。(交通局提供)

汽車駕駛人注意!交通部已於3/24完成《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修正,汽車及大型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均加重罰鍰為3600元;如果是遇到視覺障礙者而不停讓,則加重為4800元及7200元,並自3/31起施行。

汽車及大型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原分別處罰鍰2000元及2800元,此次修法均加重為3600元;如果是遇有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的視覺功能障礙者而不停讓者,原分別處罰鍰3600元及4500元,加重為4800元及7200元,至於機車罰鍰則維持不變,對不暫停讓行人及不暫停讓視障民眾,分別處罰鍰1200元及2400元。

高雄市警局統計今年1至2月止,取締汽機車不停讓行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3項)、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道交條例》第48條第2、3項)等違規計有533件,其中也包含左營區博愛二路與裕誠路口及新興區中山一路與五福二路口等2處設有科技執法,針對汽機車未停讓行人違規取締50件。

警方另統計全市111年全年度行人道路交通事故計發生380件,交通事故發生原因,多為用路人未遵守交通安全法令及駕駛未停讓行人所造成。

高市府交通局指出,為強化駕駛人路權觀念,交通部這次也修正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之罰則,從原本處罰600元,加重為1,200~1,800元罰鍰。

此次同步修正的還有駕駛人駕車行經設有停車再開標誌、地面繪設有「停」標字或設有「閃光紅燈」號誌之路口,駕駛人行車至該路口時,必須先停車,確認安全後,方得再開。如違反相關規定,將加重處罰1,200~1,800元。

怕你不知道 3/31起汽車未停讓行人要罰3600元
3/31起汽車未停讓行人要罰3600元。(交通局提供)
怕你不知道 3/31起汽車未停讓行人要罰3600元
3/31起汽車未停讓行人要罰3600元。(交通局提供)
怕你不知道 3/31起汽車未停讓行人要罰3600元
3/31起汽車未停讓行人要罰3600元。(高市警交通大隊提供)
怕你不知道 3/31起汽車未停讓行人要罰3600元
3/31起汽車未停讓行人要罰3600元。(高市警交通大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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