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何男和友人於七賢二路上某KTV歡唱,結束後何男駕車違停路旁與26歲乘客郭男討論是否要續攤,不久巡邏警就上前盤查;因何男酒味明顯,引員警關切進一步查證兩人身分,而發現郭男係屏東地方法院10月24日所發佈的《洗錢防制法》通緝犯,由於何男酒測後確認已明顯超過法定標準,兩人雙雙遭逮捕帶返所調查。
高市警新興分局前金分駐所警組於11月05日06時33分許執行巡邏勤務,巡經七賢二路段時,發現一自小客車紅線違規停車,遂上前攔查。當時何男正與郭姓男友討論是否要續攤,由於何男滿臉酒氣,酒測後明顯超標,而郭男則是洗錢通緝犯,於是將兩人上銬後逮捕。
新興分局呼籲民眾飲酒後切勿駕車,以免害己害人,亦可能酒駕肇事致人傷亡;另提醒民眾如因刑案被通知到庭偵查或執行刑罰,應依限到庭(案),期間如住居所異動時,應主動向管轄地檢署或法院通知變更,避免落得通緝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