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阿伯日前(3/12)上午7時25分許騎著電動自行車要上班,行經前金區明星街時,因電動自行車未懸掛檢驗合格的證明貼紙,被新興警分局自強所巡邏警組攔下並實施宣導,盤查過程中因身上散發濃厚酒味,實施酒測後因酒測值明顯超標,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
據透露,61歲李男曾於去年12月份騎乘機車遭警方查獲酒駕,因此改騎乘電動自行車作為代步工具,他供稱前一晚在家中僅喝一罐啤酒,不知今日上班仍酒測值超標;並嘆氣表示,竟因不知電動輔助自行車需有合格標章而遭警查獲,員警告誡李男不論使用何種交通工具,切勿酒駕才是安全的唯一選擇。
新興分局呼籲民眾飲酒後切勿駕車,以免害己害人,酒後駕車不僅須接受相關法令之裁罰,亦可能酒駕肇事致人傷亡,另提醒每個人對酒精代謝力不同,應留意宿醉可能造成酒駕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