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水利局表示,自108年《水利法》「出流管制專章規定」至113年4月止,共核定出流管制案127件,其中公部門48件,私人單位申請土地開發案79件,滯洪量體約44萬噸,加上透水保水法規實施至今的量體,累計約270萬噸,相當於1,080座標準游泳池的滯洪量,新北市已成為名副其實的「會呼吸的海綿城市」。
為應對土地開發引發的水患問題以及氣候變遷帶來的異常降雨,新北市府積極推行「出流管制」措施,要求開發單位設置出流管制設施,以確保開發後的土地能夠保持一定的滯洪能力,減輕河川及排水系統的負擔,降低淹水風險。水利局表示,自108年法規實施以來,已核定127件開發案,提升滯洪量約44萬噸。
水利局指出,新北市正致力於打造具有韌性的海綿城市,以應對都市洪災威脅。除了透水保水80mm零出流、抽水站預抽及提早啟抽、完成9座透保水校園及1座公園滯洪池外,針對基地面積達1公頃以上的開發案件,依照《水利法》出流管制專章規定,要求開發單位提送出流管制計畫並進行審核。
宋德仁表示,審核通過後,市府在開工、施工階段會進行多次查核,包括施工進度達20%、50%、80%時的施工查核,竣工查核及完工後的抽查等各階段,均嚴格把關。若未按計畫書內容施工或維護,將給予改善期限,未完成者將處以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鍰,並可按次處罰。
目前,新北市共有27件出流管制施工中案件,施工現地查核檢查滯洪設施是否按圖施作,以確保完工後能發揮功能。今年,市府針對施工中的「新北市新、泰塭仔圳地區市地重劃開發工程」進行20%階段的施工查核,並與水利署共同辦理「中和區佳和公園新建幼兒園與公托中心暨共構地下停車場統包工程」完工後抽查,確保出流管制設施能發揮應有的滯洪效果,保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