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員陳麗娜於今(4)日社政部門質詢時,針對衛生局高層涉嫌兼任市立醫院職位並領取高額獎金問題,提出多項疑慮。她質疑衛生局副局長潘炤穎及其他高官以代理市立醫院院長、副院長身份領取數倍於公務員本薪的獎金,並要求政風處、人事處及法制局組成聯合查核小組徹查有無違法情事。
獎金爭議:衛生局官員兼任多職 疑獲超額報酬
在市議會質詢中,陳麗娜質疑潘炤穎、副局長林盟喬及主秘廖哲宏等高官兼任市立醫院院長或副院長,並領取高額獎金。依據銓敘部的函文規定,「獎金」如按月固定發放即應視為薪資,需納入薪資計算。陳麗娜指出,衛生局三名官員透過兼任職務取得高額獎金的行為,可能違反相關規範,應立即查明有無違法領取或詐領。
潘炤穎獎金說法遭政風處打臉 金額落差惹疑
針對潘炤穎自稱每月領取3到7萬的獎金,政風處長林合勝則揭露,實際查核結果顯示潘炤穎獎金點數在35到75點之間,若按每點2600元計算,每月實領獎金應為9.1萬至19.5萬,數額遠高於其自稱的金額。林合勝此一說法等同「打臉」潘炤穎的說詞,陳麗娜要求市府成立專案小組,深入調查其領取獎金是否合規。
醫院獎勵金點數有異 衛生局副局長級別引發爭議
陳麗娜進一步指出,民生醫院獎勵金制度分為醫師和非醫師兩種標準。潘炤穎作為非醫師的醫療副院長,僅能領取20點的獎勵金,然而他實際領取的卻是行政副院長的75點級距。她質疑此舉恐有詐欺嫌疑,強調市府有必要成立查核小組釐清疑點,給市民一個交代。
委外合作案存爭議 衛生局未通報法制局引發質疑
此外,針對衛生局在聯合醫院、大同醫院的委外合作案,陳麗娜質疑其採用《市有財產自治條例》為依據是否合法。法制局長王世芳回應,衛生局並未事前知會法制局,但確實可以依據《促參法》或《市有財產自治條例》進行委外,仍有法源依據。然而,陳麗娜認為未事先通報存在程序瑕疵,應更嚴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