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警刑大科偵隊針對假車牌案件日益增多的情況,配合全國「淨牌專案」展開行動日前在台南市及高雄市多地逮捕了11名涉案嫌犯,查扣偽造車牌16面(8組),並破獲利用境外工廠製假輸入的犯罪手法。依偽造特種文書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名,移送各地檢署偵辦。
假車牌販售網絡遭警方查獲,3賣家8買家落網
警方在台南市東區與高雄市的梓官區、楠梓區等地執行拘捕,逮捕到3名賣家,分別為32歲黃姓男子、26歲林姓男子和29歲謝姓男子,同時也抓獲了假車牌的8名買家。經警方追查,這些假車牌主要流向一些為逃避監控或違規使用的駕駛者,甚至有些人用來掩護犯罪行為。
境外製假、利用社群平台散播廣告,不法金流轉移至海外
警方指出,這些嫌犯主要利用社群平台如臉書、抖音等進行假車牌的廣告宣傳,向潛在買家介紹假車牌的功能和價格,並提供相關購買方式。假車牌則由境外非法工廠製作並輸入台灣,並透過人頭帳戶收款以降低被查獲風險。此外,嫌犯使用支付寶和加密貨幣等金流管道,將非法所得轉移至境外,企圖隱匿資金流向,增加警方追查的難度。
警方呼籲:假車牌違法,製作或使用均將面臨重罰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強調,車牌屬於公路監理機關核發的行車許可憑證,屬特種文書。民眾若私下製作或販售偽造車牌,即觸犯《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在道路上使用偽造車牌,除了依據《刑法》第216條行使偽造文書罪,處1年以下徒刑,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處以3,600至1萬800元的罰款,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